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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关于落实“双减”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转载 深度诸城网-大拿2021/09/08 19:09:3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作者: 1590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7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旨在回归育人本质,保证学生休息权利,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培训负担,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在此,诸城市教体局郑重提醒家长理性对待校外培训。

 一、调整培训方向

 “双减”政策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幼儿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我市已经停止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且只允许合格校外培训机构在正常上学日的周一到周五课后时间开课,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请您关注孩子兴趣特长培养和综合素质拓展,科学调整培训方向。

 二、选择合法机构

 查看培训机构是否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地址是否与审批地址一致,办学内容是否与审批范围相符。不要选择无证机构、个人工作室和不具备资质的教育咨询及乐器销售公司,部分托管机构以托管名义实际开展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培训,均为无证办学行为,其办学资质、安全、消防及收费都无从保障,请家长朋友擦亮眼睛,不要选择参与。家长朋友们可以从诸城市教体局发布的“白名单”(关注“诸城民办教育公众号”搜索“黑白名单”)中选择合法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同时,我市从未审批过全脑开发类和幼小衔接类培训机构,请务必用心辨识,谨防上当。校外托管机构不具备培训资质,不能开展培训,一旦缴费将难以保障合法权益。

 三、守好钱袋子

 一次性缴纳培训费用不应超过3个月或不超过60课时,并应索要正规机打发票,警惕培训机构以普通收据或者“白条”替代消费凭证。家长切莫再缴纳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学科类培训的费用,对超出时段范围、超长时间的违规收费拒绝缴纳。对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跨学期、跨学年、在公示标准外收费的,拒绝缴纳并向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及所属镇街区举报(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

 四、签订培训合同

 务必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使用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0版)》(要求培训机构提供),明确服务内容和收退费办法,索要正规机打发票,避免出现纠纷日后维权无证据资料。不相信口头承诺,谨防不平等条约侵害自身利益,遇到纠纷依合同仲裁或者依法诉讼。对有违规收费、不签制式合同、欺诈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可以打市场监管局12315或教体局6054294举报。

 附件:诸城市校外培训机构咨询举报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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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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