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诸城市中医医院门诊、住院患者报销最新政策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8
当前位置:首页 / 头条 / 头条资讯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诸城市中医医院门诊、住院患者报销最新政策

转载 深度诸城网-大拿01-15 10:5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诸城市中医医院 7082 阅读 0 评论 8 点赞
一、门诊职工报销政策
2024年潍坊市对职工参保人员门诊报销待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自1月1日起,职工医保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不需要签约即可报销(异地就医根据异地报销政策执行)
2.起付线降低,一、二、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300元、600元。不同医院就诊起付标准累计计算,按最高级别医院标准执行。
3.最高报销额累计:在职职工4500元,退休职工5500元。
4.报销比例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80%、70%、60%,退休职工提高5%。
  温馨提示  
1.诸城市中医医院按照二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75%)执行;
2.前来就诊的职工患者,请您及时告知坐诊医生,您是在职职工或退休职工,以免影响您的门诊统筹待遇。
二、住院报销政策

2024年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自1月1日起,诸城市中医医院

住院起付标准较同级综合医院降低20%城乡居民其他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我院起付标准为480元职工医保其他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我院起付标准为400元;

并且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

已有8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专题

查看更多
返回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