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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暖期间可以退费?诸城答复了

转载 深度诸城网-大拿2023/12/16 18:50:3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深度诸域 4466 阅读 0 评论 25 点赞

信源:清廉诸城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5日

12月13日上午08:00到08:30,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刘少伟同志做客“党风政风监督热线”直播间。就有关城区集中供暖、燃气安全、市政设施维护、供排水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与听众进行了在线沟通交流。

市民陈女士咨询供热企业停暖期间退费的问题。

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作出答复:

根据《潍坊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停止供热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热企业应当提前二日通知用户;因突发事件不能正常供热的,供热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并通知受影响区域的用户。连续停止供热二十四小时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退还停止供热期间的热费。”市政中心向陈女士解释了相关政策,陈女士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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