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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

转载 发布:2020/12/08 09:57:40 来源:深度诸城综合 534 阅读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诸城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和人力资源服务科

电话咨询:0536-6112706

电话投诉:0536-611270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诸城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和人力资源服务科 

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事厅

发布令号(文号):鲁人发〔2002〕26号

具体规定内容:

评委会一般每三年调整一次,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临时组建,也可随时调整或撤销。

依据名称: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令号(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40 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条 国家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届满应当重新核准备案。 国务院各部门、中央企业、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等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各地区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其他用人单位组建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申请组建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条件以及核准备案的具体办法,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由国务院各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及具有职称评审权的用人单位制定。

依据名称: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制定机关: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令号(文号):鲁办发〔2018〕1号

具体规定内容:

(十六)加强评审委员会组织建设。清理规范全省各级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公布高、中级评审委员会目录。完善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制度,明确界定评审委员会评审专业和人员范围。

受理条件

符合职称评审委员会成立条件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评审委员会组建申请报告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示范文本:点击查看

空白样表:点击查看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

审查标准:符合备案条件的评委会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现场告知

办理人姓名:王辉

办理部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人职务:人才和人力资源服务科负责人

所在处室:人才和人力资源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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