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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申请建设类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公告

转载 发布:2022/4/12 19:08:59 来源:微信公众号 43815 阅读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2022〕1号)、《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办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省级涉企行政许可全面实行电子证照的通知》、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建设类企业资质实施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因受近期疫情影响,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自2021年7月1日起至今,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

二、按照新修改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分为一、二两个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二级资质延续的,应当在证书有效期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按照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标准进行核定。资质证书超出有效期或新设立公司申请资质的,请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交办理申请。新核定的二级资质证书自核准之日起有效期3年。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自2022年4月11日起实施电子证照,不再颁发纸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诸城市网上政务大厅(网址:http://wfzczwfw.sd.gov.cn/zcs/public/index)提交申请(申请表、申报材料明白纸等请到shenpibiaoge@126.com邮箱下载,密码:abc123)。

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自2022年4月11日起至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正式实施期间,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同步制发。待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正式实施后,全面实施电子证照,不再颁发纸质证书。

未尽事宜,请咨询0536-6563708。

特此公告。

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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